新能源汽车下乡不能再被“利用”了
很多人都在呼吁新能源汽车下乡,有媒体大咖、有企业大佬。
2020-07-23 | 出处: Mcar车界 | 责编: 夏晓鹏
很多人都在呼吁新能源汽车下乡,有媒体大咖、有企业大佬。
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焦点,“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又是决定其最终表现的两个重要支撑。
当“看不见的手”开始出现疲软之时,人们便开始寄希望于政府这个“看不见的手”。特别是对于新能源汽车,这个“即将断奶“的孩子太需要被拉上一把了。
7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我们当然也赞成主管部门实施一系列对汽车行业利好的政策,但就这次“下乡”而言,我们应警惕其被“利用”了。
新能源汽车下乡
继2009年与2019年两次汽车下乡运动后,第三次汽车下乡在一阵阵催促声中拍马赶到。
7月15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为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具体来看,2020年7月-12月,将安排1场启动活动、4场专场活动以及一系列企业活动,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发布本地区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有关政策,参与汽车企业发布活动车型和优惠措施。
作为焦点,此次共有10家车企的16款车型参与此次活动,分别是: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EC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欧拉R1和欧拉IQ)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E100、E200;宏光迷你EV)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安奔奔E-star)
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奇瑞EQ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淮IEV6E)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元、E1、E2、E3)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EX1)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E01)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哪吒N01)
汽车下乡中的三个警惕
关于此次汽车下乡的介绍前文已经提到,关于汽车下乡对于汽车市场及消费市场的意义也无需赘述。
如果一切按照预想的方向发展,那么汽车下乡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汽车厂家亦或者地方政府都是有利的。
但共赢的前提是,我们需要有以下三方面警惕:
1.警惕拔苗助长
今年6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2万辆和10.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5%和33.1%。今年1-6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6.5%和37.4%。
我们可以把这组数据理解为此次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核心推力。
但是我们同样需要意识到,汽车下乡应该是自下而上的上的自发市场行为,体现的应该是需求者本身的意志,强调的是人与物的匹配,不能拔苗助长。
换句话说,在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的过程中应关注到农村新能源配套充电设施的建设情况,否则当“充电慢”“充电难”问题出现时,就会极大打消农村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热情。
2.警惕假公济私
不同于2009年首次汽车下乡时直接的中央财政支持,近两次汽车下乡的优惠措施主要由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承担,这已经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车企“薅国家羊毛”。
前些年国家大力鼓励新能源汽车时,“骗补”的车企不在少数。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中,如何规避此类风险,让补贴去到真正该去的地方,需要有充足的准备。
3.警惕滥竽充数
农村之于城市是相对落后的市场,但并不意味着要为其匹配相应落后的产品。所以,新能源汽车下乡过程中要警惕以次充好。
举个很现实的例子,在参与此次汽车下乡的10家车企的16款车型中,某些车型的月销量甚至查无可循,基本处于市场淘汰的边缘。
汽车下乡,下的应该公认的精品,而非滞销的库存。农民不应该是接盘侠。
总结
长久来看,新能源汽车下乡是个很好的概念,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新能源汽车下乡应该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自发的市场行为,而不是裹挟着“公力救济”的 “企业私心”。汽车下乡,下的应该公认的精品,而非滞销的库存。
说白了,新能源汽车下乡不能被“利用”了。